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孕期进行几次产前检查为宜

更新时间:2015-06-05 17:16:41 点击次数:1718次

     查次数是根据胎儿发育的早、中、晚不同阶段的生理特点和妊娠期母亲生理变化而定,以便能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和纠正偏差,有效控制疾病,协助母亲养育胎儿。

孕13~28周   每4周检查1次

孕28~35周   每2周检查1次

孕36~40周   每1周检查1次

孕40~41周每3~4天检查1次

孕41周住院待产


(1) 首次妇科早孕检查:  停经后2周左右,也即月经超过14天左右可开始早孕检查,以便确定孕周及了解胚胎情况。

(2) 产前检查初诊: 孕12周之前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查,并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。

(3) 产前登记: 孕14周后在分娩医院产科登记,建立你的产科医疗档案。

(4) 产前检查复诊: 在你选择好的分娩医院进行,检查频率随着怀孕月份增加而频率增高。

(5)一般正常情况下的产科检查安排:


总之,在分娩医院产前检查十次左右,每次检查后医生会预约下次检查时间,如孕妇有异常情况,会增加产科检查次数。如果孕妇即使没到预约检查时间,你感觉有异常不适,也可主动前去医院就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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